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将乐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邮编:353300,电话:0598—232256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将乐县自然资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按照规定的范围、规定的程序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局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我局收到依申请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及时调整充实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我局信息公开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由信息来源股室初步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人员具体实施,严格审核把关,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
(四)平台建设。依托政府网站公开平台作用,在城乡规划领域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及时更新发布信息,确保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办,督促各股室队所按照各自的职责、规定的内容和期限要求进行信息公开。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充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为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做好网站的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
通知收取件数 |
通知收取金额(元) |
实际收取金额(元) |
|
|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
0 |
0 |
0 |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按照要求,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二是抓紧抓好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策解读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使公开的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和知晓。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