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要求进行编制,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六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子栏目中公布。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大源乡党政办联系(地址:将乐县大源乡幸福北路一号;邮编:353311;电话:0598-2983319;传真:0598-2983319)。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19年,我乡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规定,持续完善政府公开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责任,做好全年的信息公开工作。
(1)围绕重点领域加大公开
一是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推进信息公开。全年谋划项目6个,开工项目1个,签约落地项目2个。完成新增限上企业申报1家,完成老企业上规模申报1家。先后组织人员11次赴北京、上海、厦门、福州、莆田等地开展招商引资。二是加大公共资源建设信息公开。整合争取一事一议、美丽乡村、万里生态水系等项目资金320万元,以“五清楚”为目标,实施国道沿线以肖坊村为重点的4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整治过程中注重保留乡土气息;投入资金1258万元的安福口溪大源段安全生态水系项目有序推进,已完成总进度90%;总投资1253万元的安福口溪大源口防洪堤工程完成总进度70%;投资62.5万元的崇善村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和投资36万元的小农水结余资金项目已完工;总投资492.04万元的安福重点中型罐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准备进入施工阶段。投入资金120万元的集镇饮用水提升改造项目已审批。三是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今年来,共发放低保金69.47万元,发放特困补助金18.84万元,发放高龄生活补贴14.86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22.49万元,发放独女户、二女户以及新农合独子家庭补助15.24万元,各类计生奖励金36.43万元;提供保洁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26个,累计发放工资16.4万元;加强新农合新农保参保覆盖面,持续提升参保率;新建村级公厕3座,老年人活动中心1个。
(2)做好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力度
我乡按照县政府最新公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梳理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规范办事程序,不断把“放管服”改革推向纵深。其中“一趟不用跑”22项,“最多跑一趟”11项,全年共办结事项33件,极大地提高了广大群众办事效率。
(3)做好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成员为组员和信息报送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的材料收集、整理和上传工作,切实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 同时,修改完善了《大源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大源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大源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大源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大源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大源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制度》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全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历年累计552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土地整理、山场招标、烟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等招标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要通过乡政府政务公开栏、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印象大源”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为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我乡政务信息提供方便。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无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无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乡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开通了投诉举报信箱。2019年,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历年累计0条。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9年我乡无需要申请办理的政府信息。
(3)“不予公开”信息情况。2019年,我乡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原因是申请人需要获取的信息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我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我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针对我乡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2 |
22 |
2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1 |
9857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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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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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乡在已有基础上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工作人员由于工作调整存在经验不足,对信息公开与否难以把握,信息来源渠道少、信息量不足;办公室工作繁忙,导致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欠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人员培训不够及时,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针对以上问题,我乡拟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质量。加大公开力度,主动收集公开信息,跟进办事程序,及时准确公布办事结果,尽可能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做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党政办信息公开操作人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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