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场)、乡直有关所站:
现将《光明乡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光明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光明乡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48 号) 和《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将政办〔2018〕6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工作的具体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县政务公开文件精神,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乡长林圣松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纪委、财政所、扶贫办、农技站、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所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光明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副主任李晓虎兼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工作,通过电子政务监察平台监督公开情况。
四、公开内容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推进公开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确保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阳光透明;全面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所站办)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全面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所站办)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完善和落实政策解读制度;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重点抓好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所站办)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所站办)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办事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加快整合各所站办信息系统,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所站办)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同时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责任单位:乡便民行政服务中心)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高效政府服务平台;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推动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所站办)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切实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所站办)
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充分发挥美丽光明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所站办)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多形式宣传工作,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文化站、党政办)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责任单位:党政办)
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部署开展《光明乡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党政办)
4.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责任单位:党政办)
五、公开形式
主要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微信平台、公开意见箱等形式进行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村务密切相关的政务,根据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除在公开栏公开外,还采取会议、网络、通知单等各种形式分层次予以公开。
六、公开程序
乡政务公开按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拟公开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开的详细内容。
2.审查核定。将拟公开内容,视不同情况提交乡党委会议、乡人大会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审查核实。
3.实施公布。将经审查后的公开内容向群众公布。
4.征询意见。政务公开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中出现的偏差。
七、工作要求
1.严格审批制度。公开信息由党政办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才能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2.多方位加强监督。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涉及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监督主力军作用;认真实行政府向乡人大报告工作制度,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电话为0598-2395230,意见箱设在乡政府办公楼一楼。
3.信息公开阳光透明。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文件外,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及时公开,确保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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