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南镇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水南镇
时间:2010-01-14 16:47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2009〕182号)要求,由水南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统计附表。
一 、概 述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的要求,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我镇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一是按照《办法》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镇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水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镇认真落实《条例》和《办法》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了救助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新农村建设、应急预案、涉农补贴、赈灾救灾以及本镇实施中央、省、市、县政府有关政策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镇采取网上公开为主,公开栏公开为辅的公开方式,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积极发挥将乐县水南镇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工作第一平台的作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后台维护系统,将所有可公开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200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现由我镇办公室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镇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专项费用的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相关的案件发生,因此无此项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项费用的支出。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镇2009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发生针对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镇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与人民群众开展互动,在“水南镇人民政府网”上开通“镇长信箱”,注重听取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倾听百姓心声,接受社会监督,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做好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的办法实行“三告知”制度,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附表中的主动公开信息日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二)指标统计附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