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全乡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将乐万全乡 时间:2018-06-29 11:44

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我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将政办〔2018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党政办副主任、科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工作,党政办副主任具体抓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

三、公开原则

政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规范、完整统一、真实有效、及时准确的原则。

四、公开内容

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事项之外,下列事项应按照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开: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责任单位:乡党政办、各所站)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4.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乡党政办、各所站、各村)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

2.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

3.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4.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5.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

(责任单位:乡党政办、各所站)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3.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

(责任单位:乡党政办、各所站、各村)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2.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3.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

4.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

(责任单位:乡党政办、各所站)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

2.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3.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乡行政服务大厅)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深化“放管服”改革

2.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3.推动信息同源管理

4.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乡党政办、各所站)

(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2.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3.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乡党政办)

(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1.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2.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责任单位:乡党政办、宣传部门)

(十)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1.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

(责任单位:乡党政办)

(十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乡党政办、宣传部门)

(十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责任单位:乡党政办)

(十三)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1.部署开展《万全乡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乡党政办)

(十四)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1.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2.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

(责任单位:乡党政办)

五、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六、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公开栏。在乡政府设置政务公开栏,在原来的基础上整修和完善公开栏,保证内容持久公开。 

(二)明白纸公开。对群众关心的民生工程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农民负担、涉农补助资金发放以及征地拆迁赔偿情况等要通过明白纸形式公开。 

(三)网上公开。依托县信息公开平台对应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要在网上公开。 

(四)其它形式公开。结合本乡实际,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公开。 

 

万全乡人民政府

201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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