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将政办〔2018〕64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余坊乡党政办联系(地址:将乐县余坊乡余坊街6号;邮编:353312;电话:0598—2991357;传真:0598—2991357)。
一、概述
2018年,余坊乡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着力从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下功夫,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做到公开透明。认真贯彻《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将政办〔2018〕64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需保密的外,及时主动公开政府工作动态及制定的相关政策,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2018年,共制作获取信息7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70条。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收益”。全年共公开农业、扶贫、计生、低保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内容15条,有力得促进了我乡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依照法律法规的废、改、立、释梳理调整权责事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提案办理,积极跟进落实办理情况,并采用主动公开的方式予以公开。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5.深入推进预算决算公开。认真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详细说明。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详细公开、逐项说明。
6.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易地扶贫搬迁、现代农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建设等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
7.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将乐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将政办〔2018〕71 号)要求,围绕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和公开方式,进一步深化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三)围绕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8.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全面贯彻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载体积极主动地公开精准扶贫、村两委换届选举、深化扫黑除恶等政策举措,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9.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乡党政主要领导通过入户走访、召开会议、举行讨论、拟定实施方案等形式履行好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深入解读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重大政策的出台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安排等内容,及时准确传递官方权威信号,为政策落实提供方向指南。
10.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加强对重要政策的解读工作,切实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执行力。
11.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重要载体作用,多用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切实把政策解读工作做好,让平民百姓能读懂政策、用好政策。2018年,共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决26次。
12.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二)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3.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督监管机制,明确了网络舆情责任人,细化了舆情审查工作流程,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14.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严格落实舆情监督监管机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积极稳妥做好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5.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2018年,共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件2件。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6.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全力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有效整合便民服务中心资源,对进驻的劳保、民政、卫计、村建等窗口进行有效整合,提高了群众办事效率。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
17.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服务能力,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8.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推动信息同源管理,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9.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按照省政府规范标准化和“十个凡是”要求,重新梳理规范办理事项收件材料,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和对审批没有实质性帮助的材料,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最大限度提升立等可取即办事项比例。
(八)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20.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微博、微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形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21.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严格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避免因发布与政府职能不相关的信息,对政府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九)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22.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主动公开综合服务热线、扫黑除恶举报电话等热线,及时接受落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述求,并第一时间交办相应站所和负责人员处理。全年共接到述求电话10余件,均按时限落实反馈。
(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3.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通过LED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十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2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公开信息内容进行全面把关,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共制作获取信息78条,主动公开70条,占90%;依申请公开4条,占5%;不予公开4条,占5%。《条例》实施以来,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全年累计公开全文电子版的政府信息7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40条,重大建设项目类1条,为民办实事类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类9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资源类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9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无受理申请情况。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无申请办理情况。
(三)不予公开情况。无不予公开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发布信息总量不够;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人员培训不够及时,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及时发布和更新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的政务、村务信息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加大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70 |
63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70 |
63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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