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0-0220-2022-00168
- 备注/文号: 将政规〔2022〕6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0-30
近几个月来,我县持续干旱无雨,未来一段时间仍呈现无明显降水态势,森林火险等级仍然偏高,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2年第6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明森防指〔2022〕16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发布2022年第3号高森林火险禁火令,从2022年10月31日0时起至11月6日0时止,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乡(镇),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压紧压实防灭火责任,严格按照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规定,强化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要加强巡护值守,增派巡山人员,加强林区巡护检查;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禁火令,做到家喻户晓;要严厉查处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全县各类森林防灭火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确保应急需要。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严肃惩处;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火令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各乡(镇)要于每日16:00前向县森防办报告情况(值班电话:2330119)。
将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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