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4-00003
- 备注/文号: 将政办规〔2024〕3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2-0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将乐县关于促进2024年一季度文旅经济“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将乐县关于促进2024年一季度文旅经济“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
为全力推进我县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做旺文旅消费,确保一季度文旅经济实现“开门红”“开门稳”,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及我县《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将政办规〔2024〕1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三明人游将乐享门票五折优惠
玉华洞景区一季度(2月9日~2月16日除外)对三明户籍居民开放优惠,凭本人身份证现场购票,可享门票五折优惠(不含无线语音讲解器租赁费、观光车费、)。
二、龙年新春送福利游将乐景区免门票
玉华洞景区在2024年1月20日~2月24日期间,对龙年出生的游客凭本人身份证现场购票,可享门票全免优惠(不含讲解费、观光车费、无线语音讲解器租赁费)。
三、首发团“开门红”奖励
加大“引客入将”力度,对一次性组织200人(含)以上在将乐旅游,并在将乐住宿2晚(含)以上的县外客源地市场首发旅行团,提前向文旅部门报备并经审核同意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均可申报,此项奖励可叠加现有奖励政策。
四、做大做强体育赛事
鼓励体育公司或第三方中介公司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参赛人数达200(含)人以上,提前向文旅部门报备并经审核同意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
五、丰富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
结合“龙”年主题,加大春节、元宵等重要时间主题营销和节庆活动供给,围绕“福”文化“乐”元素,策划“福龙迎春•乐购将乐”美食年货节、“梅开五福•迎春接福”首届梅花节等系列文旅融合活动。持续做好“文旅+”文章,推出“龙腾福地•乐享山河”十大主题旅游线路,培育一批趣味性足、参与感强具备爆款出圈的文旅业态产品,掀起一季度文旅消费热潮。
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加大文化旅游经营场所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聚焦县内文旅企业,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放心游福建,满意在三明”服务承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置各类投诉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市场平稳有序。
七、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强化底线思维,加强值班值守,准确掌握市场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安全意识,深入排查化解隐患,完善应急预案,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本措施有效期从202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执行中如遇上级有关政策重大调整的,依照上级政策执行。本措施由县文体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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