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906-0120-2019-00015
- 备注/文号: 南政〔2019〕33号
- 发布机构: 南口乡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3-08
各村(场)、有关所站:
现将《南口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南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8日
南口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将政办〔2019〕2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创造条件,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动集镇旧屋改造,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改善村镇面貌。
二、工作要求
(一)摸底排查(5月10日前完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挂村(场)领导带队,组织村(场)干部,以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对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排查重点。坚持七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2、排查步骤。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 月29 日前,村(居)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福建省房屋(砖混结构)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镇政府。
(2)统一审核。镇建设所、国土所负责对各村(场)上报的房屋安全隐患自查表进行审核,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立卡建档。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结果应经属地村(场)主要负责人、挂村(场)领导审核签字。
(二)处置整治(2020 年2月29日前完成)
1、分类处置。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根据排查情况,边查边清,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排查疑似危险房屋的,要立即委托鉴定;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清人;需要跟踪监测的,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做到链条闭合管理。
2、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结构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做好警戒,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依法执行。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由各村(场)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配合各级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各村(场)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居住人的,要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报请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镇政府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各挂村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所站、村(场)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村(场)要结合“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统筹推进专项行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村(场)要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和要求,全力抓好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形成村主干亲自抓、具体工作专人抓的局面。镇政府将对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或未按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对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发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长效管理。要坚持疏堵结合,采取加快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房,引导农村合理有序建房,加快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建立健全房屋安全和“两违”网格化巡查机制,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等措施,既要保障房屋安全治理有效推进,也要合法合规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场)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 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引导群众 特别是房屋业主提高房屋建设和使用的质量安全意识,强调房屋业主承担经济、法律、治安等各项主体责任,做深做细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参与,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南口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福建省房屋(砖混结构)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3.福建省房屋(框架结构)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4.福建省房屋(钢结构)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5.福建省房屋(底部框架-上部砖混结构)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6.将乐县乡(镇)村(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主自查表(其它结构类型)
7.将乐县乡(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
附件 1
南口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小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罗泰慧 党委副书记
陈忠瑜 党委副书记
涂晓链 纪委书记
邱 巍 组织委员
陈 璋 宣传统战委员、副镇长
肖行文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黄 毅 副镇长
张 燕 副镇长
阙珍萍 主任科员
郑燕松 副主任科员
成 员:张 华 南口派出所指导员
李世鹏 综治办副主任、建设所所长
陶维长 国土所所长
林红钢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陈 炜 南口市场监管所所长
宋东臣 安办干事
邓水金 南口供电所所长
肖余胜 南口自来水厂负责人
钟文生 南口村书记
汤荣端 温坊村书记
肖远旺 松岭村书记
石根兴 里坊村书记
廖水华 陈厝村书记
陈义生 上仰村书记
肖期旺 大拔村书记
曾荣林 小拔村书记
余天有 东坑村书记
谢章胜 南胜村书记
黄胜全 井垅村书记
陈清良 舍坑村书记
杨功旺 蛟湖村书记
傅春旺 孙坊良种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建设所,负责协调推进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陈忠瑜兼任,成员由南口派出所、建设所、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安办、综治办及各村(场)相关人员组成。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