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1-00025
  • 备注/文号: 将政办〔2021〕27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5-08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将乐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将政办〔2021〕27号
来源:将乐政府办 时间:2021-05-14 11:0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将乐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2021年将乐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委办发〔2020〕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68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办发〔2021〕4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三明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居住、交通、水环境、风貌、管理五大品质提升项目,打造一批样板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居住品质提升。以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为重点,抓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全县完成1000户老旧小区改造,推进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引导“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农村加快推进改厕、污水垃圾治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交通品质提升。以城市道路功能、路网结构优化和农村“四好公路”建设为重点,加强公共停车设施和慢行系统建设,改善交通微循环系统,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9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农村道路出行得到明显改善。

  水环境品质提升。以城乡供排水设施建设为重点,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实现双水源供水保障,城市水质合格率达到99.97%以上;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4%以上。

  风貌品质提升。以提升城乡建筑风貌为重点,突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城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逐步推进风貌品质提升和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全县人均公园面积达到14.59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28%以上。农村实施“两统筹、两统管”,推进解决农村“有新房、没新村”问题,全县完成8个传统村落重点改善及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

  管理品质提升。以提升城市网格化管理为重点,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推动全县垃圾分类工作和村庄清洁行动,打造绿盈乡村,逐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南门街、城关府前路、建新路、龙池、三华南路、水南煤矿、闽江局、上水南段等老旧小区片区改造,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古镛镇、水南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排第一的为县级牵头单位,下同)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推进将乐县南门街(南区)棚户区改造,分两年完成改造安置型商品房108户,对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责任单位:县城发集团、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古镛镇人民政府)

  3.房屋安全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将政办〔2020〕62号)要求,完善全县房屋安全管理平台,所有房屋建立“一楼一档”“健康绿码”,基本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体系,重点对已排查出的87栋危房进行动态销号管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交通品质提升

  4.城市道路。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加快推进文博小镇旅游通道(S308线将乐县高速收费站至动车站段公路改建)项目建设,促进省干线城镇过境段与城市快速路的融合衔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古镛镇、水南镇人民政府)

  5.农村公路。加快“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县道三级公路、县乡道“单改双”等建设,有序推进连通较大自然村公路建设,全县新改建农村公路20公里,危旧桥改造2座。加快推进4个重走长征路特色展示点公路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6.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车辆,城区新增公交线路1条,延伸优化1条;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推动城镇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乡镇延伸,重点完成城区至光明镇线路公交化改造项目。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整合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供销、商务等农村物流资源,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至少建设重点项目1个。[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

  7.公共停车。尽快出台全县停车场管理办法,整合辖区停车位资源,引导车辆“下地”,推进公共停车规范化、科学化。加快推进文博小镇生态停车场、妇产儿科大楼停车场项目,确保今年建成投用,至少新增停车泊位50个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8.慢行系统。开展人行道、街道的全要素整理,构建遮阳避雨、安全舒适、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完善的步行系统,形成连接绿道,重点建设万安城市公园慢行示范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城区重点推进玉华大道等主次干道“微整治”;乡(镇)实施示范路创建工程,对道路边沟增加部分道路安全设施、道路绿化植物整治,重点建设南口镇南三线工程。[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10.排水防涝。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重点建设陈厝垅至白云山庄、水南中学至水岸吉祥里等排水防涝设施。全县新改建雨水管网7公里,完成易涝点整治1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城发集团、住建局、水利局、财政局)

  11.城市供水。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完善,全县新改建供水管网7公里,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完成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提升水源可靠度。(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局)

  12.农村饮用水。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在基本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3.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全县新建改造修复城市生活污水管网31公里,完成省上下达的污水集中收集率和进水BOD浓度目标。推进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增加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全县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县城发集团)

  14.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管网铺设和运行管护整体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全县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18公里,提升乡镇污水收集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水利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规范运行现有PPP项目,加快推进1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风貌品质提升

  16.城市园林绿化。以城区周边森林、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全县新建、改造提升乾滩和朱布郊野公园等1.2公里以上,完成龙池溪和老党校等5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以及5处立体绿化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古镛镇、水南镇人民政府)

  17.城乡建筑风貌。严格按照“无裸房、有风貌、有机制、有示范”的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创建工作,力争2021年落实有满足建房审批的用地保障、有满足审批管控要求的建筑立面图集、新建农房全部纳入审批、建成一幢以上示范房,到2022年完成对已摸底建账裸房的整治“清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魅力休闲空间。大力挖掘金溪河流域、湿地、地质地貌、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风貌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改造建设滨河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老年、儿童微乐园和全民健身设施。完成玉华大桥河岸湿地、上河州公园、两岸公园的魅力休闲空间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

  19.城市夜景照明。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味,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三华南路节能改造(130盏)、金溪两岸夜景景观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城发集团)

  20.历史文化保护利用。至少推进1条历史文化街区或传统街巷保护和整治提升,完成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管理品质提升

  21.城市网格化管理。依托“智慧将乐”平台,推进数字城管与e三明数据共享、平台共融、督查共同、考核共用。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以城市规划区内镇街、村居、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消防安全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应急局、发改局,县委政法委)

  22.杆线设施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实施杆线、箱柜专项清理,加快推进各类杆(塔)共杆建设,重要节点推广多功能智慧杆,建设文博小镇旅游通道示范点,更新多功能智慧杆100盏。推进村庄杆线规整,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引导合理共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县移动、电信、联通、铁塔、供电公司)

  2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加快推进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工程建设,新增95.8万立方米库容。推进高唐垃圾焚烧点项目试运行,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发集团,古镛镇、高唐镇人民政府)

  2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实现垃圾分类收集、转运,集中处理,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5.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内涵,引导全县村庄向“拆旧、拓新、整漂亮”2.0版升级,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向“穿衣戴帽扮靓丽”3.0版看齐。动员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统筹疫情防控和“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住建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6.绿盈乡村建设。遵循“原生态、低成本、有特色”的方针,梯次推进富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乡村生态振兴村建设。推进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带动76个行政村生态示范带建设,打造特色乡村。加大专业指导服务力度,帮助基层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短板弱项,统筹项目资金,加快实施一批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启动建设一批样板工程

  27.新区(组团)建设样板。实施将乐县万安新型农业住宅小区建设样板。(责任单位:万安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

  28.老城更新样板。实施航华老旧小区老城更新样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水南镇人民政府)

  29.县城品质提升样板。实施南门头片区改造县城品质提升样板。(责任单位:县城发集团,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古镛镇人民政府)

  30.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实施高唐镇集镇环境整治样板。(责任单位:高唐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31.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实施高唐镇常口村样板小区建设。(责任单位:高唐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32.花漾街区建设样板。实施七星街花漾街区建设样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

  33.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样板。实施江滨园林风景栈道建设样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林业局、财政局、发改局)

  34.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实施三华南路提升改造样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水南镇人民政府)

  35.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样板。以万全乡城岚溪小流域治理项目为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域样板。(责任单位:万全乡人民政府,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发改局)

  36.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以七星街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两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分别负责城市、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工作组办公室分别挂靠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两个工作组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每月通报进展,每季度召开现场会或交流会。各乡(镇)要参照县里尽快成立领导小组或指挥部,组织精干力量,细化制订工作计划,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实施。

  (二)加快项目建设。各乡(镇)和县直牵头单位要分别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责任,按照36个重点任务,形成项目清单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多渠道筹措资金,综合协调、统筹推进辖区内城乡品质提升行动。项目清单和实施方案于5月15日前分别报送至两个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督导考核。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督查,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和察访核验,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进行考核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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