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2-00098
  • 备注/文号: 将政函〔2022〕50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6-30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将乐县城区森林公园森林生态提升改造工程涉及旧房拆迁的批复
将政函〔2022〕50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信息科 时间:2022-07-06 15:33

县林业局:

  你局《关于将乐县城区华山、五马山、白云山森林公园森林生态提升改造工程涉及旧房拆迁的请示》(将林〔2022〕9号)已收悉,该工程建成后,可丰富周边群众休闲娱乐生活,是2022年民生基础类重点项目。经研究,原则同意拆除位于县一中北上方,现属于县直行政事业资产营运中心管理的将乐县古镛镇华山路6-1号、将乐县古镛镇华山路6-2号、将乐县古镛镇华山路6-1号1-2层共3幢旧房,用于城区森林公园森林生态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请你局依法依规与产权单位做好衔接工作。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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