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2-0120-2023-00158
  • 备注/文号: 20231103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03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制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1103
来源:将乐发改局 时间:2023-11-03 16:08

  为切实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起草《将乐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制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通过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定价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4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一)电话:0598-2267656(县发改局)  

  0598-2265323(县住建局)  

  (二)电子邮件:fjsmjlwj@sina.com(县发改局)  

  jlcjjc@126.com   (县住建局)  

  附件:《将乐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制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将乐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制定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收费行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分流和引导车主合理停放车辆,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根据《三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和《三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将乐县智慧停车项目和现有公共停车场收费实际情况,在开展前期调研、成本调查、召开座谈会以及对比周边县(市、区)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拟制定我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类 别

计价单位

收费标准

路内停车泊位

一类区域

元/

车位

1小时(含)以内收费3元,1小时以上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日最高收费15元。

二类区域

元/

车位

1小时(含)以内收费2元,1小时以上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日最高收费10元。

公共停车场

小车一类收费标准

元/辆

1小时(含)以内收费3元,1小时以上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日最高收费15元。

小车二类收费标准

元/辆

1小时(含)以内收费2元,1小时以上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日最高收费10元。

  说明:1.我县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范围:

  (1)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专业停车场。

  (2)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办)的医院、学校、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养老院等配建的停车场。

  (3)经授权的部门、机构依法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

  (4)其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特征的需要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所。

  除政府定价范围之外的其他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停车场所经营者自主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2.实行一类收费标准的停车场: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专业停车场(专业停车场指以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为主营业务,非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实行二类收费标准的停车场: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办)的医院、学校、体育场馆、文化馆、博物馆、养老院、殡仪馆等配建的停车场。

  3.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时间为8:00-21:30,按每自然日计时收费。

  4.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均实行30分钟内(含)免费停放,当天内第二次进入同一路段路内停车泊位(同一停车场)除外。

  5.车辆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车辆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费。

  6.上述收费标准适用于小型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中、大型车辆停放按照实际占用车位数收取相应停车费。

  7.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玉华洞旅游景区和县动车站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仍按原文件执行。

  8.上述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各经营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行优惠政策。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抢险救灾、市政设施抢修维护、环卫、殡葬、喷有执法标志的行政执法等车辆;

  (2)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3)党政机关、群团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办公时间对外来办事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

  10.按照《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措施的通知》(闽建城函〔2019〕130号)文件规定,经营者应对新能源汽车的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相关优惠政策。

  11.机动车类型划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9规定执行。

  12.纳入此次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范围的路内停车泊位区域及公共停车场类别划分由县住建局提出具体方案并作解释(详见附件)。

  附件:

  将乐城区停车路段分类汇总表

类别

片区

路段名称(共48个)

一类区域(34个)

古镛片区

(24个)

双拥路永辉前门,双拥路永辉后门,双拥路北段,双拥路南段,新将路(金溪市场到府前东路路段),新将路(东方世贸到雍璟台路段),县政府大门两侧,府前西路(政府到府前西路),府前东路日照段,双拥路至澜泊湾商改住路段,滨河北路(三华桥至金华大桥底农客站路段),新华路(日照段),皇冠大酒店,水门街,东门街,翻身路,道南路,新华路(上河国际段),滨河北路(金华大桥底至上河洲公园路段),滨河北路(玉华大桥至三华桥路段),虹桥路,府前路上河洲段,上河路,道南路(日照段)。

水南片区

(10个)

白云路(建设局至水南中学),白云路(中国人民银行至金溪花园),滨河南路(三华桥至金华大桥路段),程门路,立雪路,华虹路,溪垅路,雪洞路,滨河南路(玉华大桥至三华桥路段),滨河南路(天源水都路段)。

二类区域(14个)

古镛片区(10个)

建新路,新和路,龟山东路,龟山西路,华山路,北门街,人民路,七星街,南门街,长栋路。

水南片区(4个)

银华路,华南路,龙井路(法院至县医院侧),龙井路(公路局至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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