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1-0220-2022-00042 文号将政办〔2022〕39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7-25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贯彻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1-0220-2022-00042
文号 将政办〔2022〕39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7-25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贯彻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贯彻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4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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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将乐县贯彻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将乐县贯彻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2〕1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贯彻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2〕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统筹推进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确保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在我县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工作机制

  建立将乐县退税减税降费工作机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集,县财政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将乐支行等有关部门参加,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实施全县退税减税降费工作,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强化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保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防范应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风险,全面落实退税减税降费的保障责任。

  三、主要措施

  (一)确保政策落实落细。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及关于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相关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省上和市里已出台的退税减税降费、金融信贷扶持、稳岗就业等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政策应落尽落、应享尽享。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人社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将乐支行

  (二)推动政策红利直达。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办理留抵退税、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优化申办流程,做到应简尽简、能快则快,对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切实做到“即申即办”。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减免“六税两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等政策实施“免申即享”。运用好税收大数据分析,筛选符合政策的企业,开展个性化精准服务,优化远程辅导,实现“办问协同”。重点推进退税减税快速响应机制,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理、在线答疑、远程辅导等服务,快速解决问题,兑现政策红利。宣传落实好各类惠企利民及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推动更多市场主体迸发发展活力。聚焦关键时间节点,全面顶格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将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六大行业大型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时间提前。对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政策。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人社局

  (三)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根据我县实际科学测算退税减税降费对财政预算的影响,提前预判,早做准备。通过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努力培植、涵养、稳定财源税源。通过扩大有效投资加强财源建设、依法增加调入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衔接等方式,提升财政可持续能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一般性支出继续保持“零增长”,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房屋修缮等支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四)关注库款保障水平。密切关注我县财力状况和退税减税降费情况,强化库款监测预警,动态研判财政运行,在财力范围内科学调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将乐支行

  (五)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增值税留抵退税风险监控,建立完善应对机制,坚决防范打击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方式“骗退税”行为,严禁通过虚列留抵退税等方式“骗补贴”等行为,防止出现为完成收入目标征收过头税费、虚增财政收入等违规问题。开展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税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审计局

  (六)做好政策成效评估。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工作小结,全面评估政策成效,深入分析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对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等方面的影响,提炼工作经验,总结典型案例。县直相关部门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工作情况报告交至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将乐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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