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1-1020-2003-00182
- 备注/文号: 将政文〔2003〕51号
-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03-07-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2〕157号)的要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将乐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方案》,现予印发。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机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成立退管办,挂靠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定事业编制2名,所需编制、人员在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现有编制、人员中调剂。同时,撤销县总工会的退管办,收回事业编制1名。原造纸厂25名退休人员移交新的退管办管理。
二、古镛、水南镇成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站,人员编制在两镇现有人员中调剂解决。其他乡(镇)不成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站,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职能由企业服务中心承担。
二〇〇三年七月十六日
将乐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为加快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2〕1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城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部署,紧紧围绕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减轻企业负担的总体要求,根据“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加强保障、属地管理、完善服务”的原则,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对象依托社区进行管理,通过精心管理,热情服务,让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安度晚年,贡献余热。
二、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
成立将乐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国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沈家文 县政府办主任
王炎秋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刘国坤 县财政局局长
陈宝文 县人事局局长
纪国县 县编办主任
吴玉琪 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朱礼富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冯先荣 县民政局局长
曹晓青 县卫生局局长
张文煌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丁建华 古镛镇党委书记
谢桥生 水南镇党委书记
张桥生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苏友丽 县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退管办),挂靠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范围及对象
对象为在将乐县境内城镇各类企业退休人员。首先对古镛和水南两镇区域内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试点,而后逐步扩大到全县各乡(镇)。
四、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内容
(一)困难扶助。对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孤寡、残疾、特困、高龄、长期生病等日常起居生活有困难的,退管机构提供送养老金上门服务,并组织志愿人员对他们进行帮扶,提供优惠服务。
(二)为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办理退休人员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发放手续。
(三)组织企业退休人员政治学习,向他们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并依托社区开展各种力所能及,有益身心健康的公益性活动和文体健身活动。
(四)负责企业退休人员和供养直系亲属生存状况的信息采集和资格认定。
(五)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数据库、档案库管理网络。
(六)为异地安置企业退休人员办理报销医疗保险费手续。
(七)其他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事项。
五、退管办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乡镇组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站(简称退管站)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二)统一接收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统一办理接收手续,与主管部门签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并将企业退休人员按居住所在地安排到相应的乡(镇)。
(三)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宣传和政策调研。
(四)负责退休人员变动、迁移、增减及提供每年一次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定。
(五)负责协调企业退休人员的老年教育,开展有益健康的社会公益活动,协调社会各界对他们进行扶贫帮困,走访慰问和其他服务性工作。
(六)负责处理退休人员来电、来信、来访工作。
(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六、经费筹集使用范围的规定
(一)资金筹集
改制企业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按每人每年100元预留10年,一次性缴给退管办。今后每年县财政对该项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核实,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拨补。
(二)使用范围
1.按有关文件规定范围使用,并按移交的退休人数下拨给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工作站,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2.企业退休特困人员、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死亡后进行慰问。
3.用于开展企业退休人员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七、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办法
(一)档案管理对象:企业退休职工(不含“国家干部”身份人员)。
(二)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1.必须填写移交退休人员档案花名册一式三份。
2.填写档案交接回单。
3.清点档案内页、数量。
4.暂定每季度5 日前移交一次。
(三)档案交接内容
交接双方应认真做好档案交接前的审查工作,防止档案内页丢失、遗漏现象的产生。
1.职工招工登记表或入伍登记表。
2.职工转正、定级以及历次升级调资表。
3.有关职工政审材料和奖惩材料。
4.退休审批材料。
(四)档案的管理
为确保退休职工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档案管理必须由专人负责,其职责是:
1.负责本社区企业退休职工个人档案的保管、整理、归档工作。
2.认真搞好社区退休人员的子女参军、入党等有关事宜的政审工作。
3.每年向县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报备退休人员年度健康证明。
4.及时办理退休人员调资、死亡丧葬费的审核及人员增减变动情况的统计工作。
5.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八、有关单位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的职责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县、乡(镇)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劳动保障、财政、人事、编办、民政、建设、卫生、经贸、工会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全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帮助,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一)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指导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二)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
(三)人事编制部门负责做好县退管办、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人员编制的核定和录用工作,保证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推动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大力发展社区助老服务事业。
(五)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合理配置社区医疗卫生资源,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退休人员提供疾病预防、保健、医疗和健康教育等服务。
(六)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工作,把退管工作活动场所列入当地城镇发展规划。
(七)县各级工会应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企业退休人员由企业向社区顺利转移,充分发挥工会场地、设施等资源优势,协助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供良好的服务。
(八)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具体问题,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做好经费缴交中的具体工作。
(九)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做好主管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具体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