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4-1020-2014-00003
  • 备注/文号: 将招委﹝2014﹞2号
  • 发布机构: 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4-08-26
将乐县招生委员会2014年第二次成员会议纪要
将招委﹝2014﹞2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14-08-26 11:00


  8月20日下午,县政府副县长、县招生委员会主任陈锋毅召集监察局、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公务员局、卫生局、审计局、物价局、教育局等单位及有关学校,研究2014-2015学年城区小学招生有关工作,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创建一个规范、有序、和谐的招生环境,有效解决我县城区部分小学超负荷办学、部分班生规模过大,择校现象依然存在的实际问题,满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对促进我县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意义重大。
  一、城区小学学校界定、招生片区、入学年龄。
  (一)城区小学:城区小学是指实验小学、城关中心小学、水南学校、第二实验小学(筹建中)4所学校。
  (二)招生片区: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规定,我县城区招生片区的划分按原制定的方案执行,待第二实验小学建成后再适时重新划片。
  近年来,由于乡镇地质灾害原因,城区设置了几处安置点,为更好满足安置户子女入学需求,对具体安置点住户子女入学安排如下:张公安置点(光明)、龟山安置点住户的子女及租房在实小片区一年级新生,统一安排在第二实小就读(现借用老实小场地进行教学)。玉华安置点住户的子女,统一安排水南学校就读。对片区外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原则规定为“居住在城关片区的适龄儿童安排城关中心小学就读,居住在水南片区的适龄儿童安排水南学校就读”。
  (三)新生入学年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07〕77号)规定执行。2014—2015学年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满六周岁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各小学不得招收不及龄儿童入学。
  二、 2014年秋季各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
  全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新学年计划招生1035人。其中实验小学8个班(每班45人)计360人,城关中心小学6个班(每班45人)计270人,水南学校6个班(每班45人)计270人,第二实小(筹)3个班(每班45人)计135人。
  三、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办法
  (一)学校应保障招生片区内的学龄儿童就近入学。四所小学应于报名前1周在划定的招生片区张贴招生通告。届时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学龄儿童及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招生学校报名。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面试。各校班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45人,如本招生片内的生源压力过大的,学校应书面及时报告县教育局,由教育局根据各校实际进行调剂。
  (二)“无户籍儿童”须提供儿童的医院出生证明及其父母的户口簿。符合入学条件的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三)新生入学须向接收学校提交以下真实有效的材料。
  1.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房产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 幼儿园毕业证书;
  4. 预防接种证。
  四、转进生的接收办法
  (一)城区跨片区转学办法:根据教育均衡发展,划片招生原则,城区小学之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跨片区入学(转学),若因长期居住地发生变化,确实需要跨片区转学的,应向长期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房产等相关材料,待有空缺学位方可转入。实验小学不得接收转进生(户籍地生源除外)。
  (二)非城区户籍的转学生办法,符合《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五、二十六条规定条件,需要转入到城区小学就读的,原则上居住在城关的由城关中心小学接收,居住在水南的由水南学校接收。以上两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适龄儿童入学(包括生活能自理的三类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如学校班生规模过大,无法满足转学生需求时,由学校及时报送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容量,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各校接收转入生时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
  (三)转进学生须向接收学校提交以下真实有效的材料。
  1.居住证明材料:户口簿,购房或租房证明材料、居委会证明材料;
  2.学生家长在城区的务工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3.原学校的学籍材料:学籍卡、接受教育情况登记表、成绩报告册、体质健康卡等;
  4.学生家长应主动办理转学申请表等审批手续。
  五、严肃招生纪律,维护社会稳定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开展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数据,不得虚报瞒报学生信息,影响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决策。
  (二)各校要适时宣传到位,招生之前,要按照招生意见规定的统一要求,张贴招生简章。招生简章要说明招生的年龄、报名时间、办法、条件要求、需提供的材料和招生范围及人数,并对外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三)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作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要明确答复,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要及时化解,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县教育局,以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四)各小学必须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工作,不跨片招生,不招收不足龄学生。要严把报名条件关,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做好解释工作,并指导其到所属学校报名。对不按政策违规招生、把关不严,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参加人员:陈锋毅
钟根旺 邱智华 林明星 郑志平 邱小芹 谢代明 陈仕朝 黄小宝 胡章程 董常荣 方余均 路丰留 黄腾顺 肖鑫智 杨堂寿
  记录人员:路丰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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