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惠民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款计收利息通知书》(闽扶贫公函〔2020〕11号)文件精神及年初预算安排,现下达2020年度县本级扶贫专项资金(第四批)93802.19元,专项用于支付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用款利息(2019.6.21-2020.6.20)。请严格按照《将乐县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将财〔2018〕116号)有关规定执行。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将乐县财政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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