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1-00009 文号将政办〔2021〕11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2-28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将乐县肺结核病学校防控工作专班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1-00009
文号 将政办〔2021〕11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2-28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将乐县肺结核病学校防控工作专班的通知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将乐县肺结核病学校防控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8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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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将乐县肺结核病学校防控工作专班,现将专班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张运全  县卫健局局长

  杨  胡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陈漫华  县教育局副局长

  林珊珊  县卫健局副局长

  肖远辉  县疾控中心主任

  肖少辉  县总医院副院长

  陈文辉  县总医院感染疾控科科长

  肖长顺  县教育局体艺卫股负责人

  廖黎敏  县疾控中心慢病科科员

  二、主要职责

  (一)开展学校肺结核病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及时报告、调查,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校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并将结果报送县政府。

  (二)对诊断为肺结核的病例,按规范要求落实休复学(课)管理,进行规范抗结核治疗。

  (三)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并指导我县学校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舍通风和进行必要的消毒消杀,杜绝学校肺结核病暴发流行和聚集性病例的发生。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多渠道多途径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肺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师生对肺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三、工作机制

  工作专班是为加强学校肺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设立的,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建立工作例会和信息通报制度,保持沟通联系,及时通报共享工作信息。根据防控工作需要,随时集中办公。

  联络员:县疾控中心廖黎敏,联系电话:2322120。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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