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4-0120-2021-00085
  • 备注/文号: 将教综〔2021〕101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7-07
将乐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五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将教综〔2021〕101号
来源:将乐县教育局 时间:2021-09-16 09:00

各中小学:

  今年上半年,教育部陆续发文,推进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工作(简称“五项管理”)。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加强“五项管理”工作进行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将乐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办法)》《将乐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实施办法》《将乐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将乐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将乐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各处室、各年段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责任,创新工作措施,确保推进“五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学习。各校要提高认识,迅速组织对教育部“五项管理”的专题学习,通过学习原文、集中讲解等多种方式,全面系统把握“五项管理”的内容及其内涵要义,全面掌握和领悟“五项管理”精神。

  三、规范研制措施。各校要结合实际,对照教育部、省市县“五项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校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同时,要结合“五项管理”有关文件中提出的新要求、新提法、新内容,对本校关于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工作进行逐一梳理,全面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新举措。

  四、积极宣传引导。开展“五项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盼性强。各校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五项管理”内容,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的各种能力。

  五、密切家校合作。各校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赢得家长理解支持,推动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科学对待孩子学业问题,倡导家长身先示范,摒弃弊端,主动用阅读、运动等正能量活动充实自己的生活,为孩子健康成长树立榜样。

  六、强化督导检查。县教育局设立并向社会公开办学行为举报电话和信箱,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五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学校工作指导,确保以务实举措落实落细“五项管理”工作要求。教育督导室将“五项管理”纳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范围,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将乐县教育局

  2021年7月7日

  附件 1

  将乐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 号)等文件精神,坚持规范办学全面育人、减负提质科学育人,切实整顿违背教育教学规律乱象、减轻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严控作业总量,科学设计作业

  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 60 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 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学校要规范课程设置,开齐开足开好省颁课程,严禁挪用、挤占。统筹协调各年级、各学科、各班级学科教师科学设计作业内容、规范作业完成形式、合理作业批改评价,学校教务处(或教研室)负责审核把关作业内容、形式和总量。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作业管理细则和评价标准,要明确年级、班级的作业协调责任人,负责把关各学科作业布置的数量和质量,关注各学科作业量的均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二、严把作业难度,鼓励作业创新

  要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将作业设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工作体系,确保作业难度符合学生实际,不得布置难度水平超过课标要求的作业;鼓励分层布置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严禁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随意性等低效作业;鼓励教师创新作业形式,提升学生学习效果。在作业类型上要多样化,提倡布置课外阅读、体育活动、劳动实践等家庭作业。鼓励作业内容上要注重贴近生活,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创新适应不同学生学习需要的作业形式,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严控布置方式,规范作业安排

  教师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必须面对面给学生布置作业,并要求学生完整记录,培养学生自主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不得随意通过 QQ 群、微信、钉钉等方式通过家长布置作业,或强制使用校讯通、APP 等布置作业。

  四、严格作业批改,强化作业指导

  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做到全批全改,有布置必批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要根据作业内容的特点和学生实际选择合适的作业批改方式,要善于发现学生的发展与进步,使用指导性和激励性评语,引导学生增强信心和自我改进。学校和教师不得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教师要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帮助学生在完成作业中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掌握科学学习方法。要特别关注不能正常完成基础作业的学生,为他们顺利完成作业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严格教辅征订,执行课程标准

  严格落实教辅“一科一辅”和“自愿征订”规定,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新华书店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自行打印作业等,若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学校要科学制定并认真落实教学计划,对于新的知识内容一律“零起点”教学,不随意增减课程难度、加快教学进度。

  六、严格考试管理,强化质量监控

  严控考试次数,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不出偏、难、怪考题,考试难度适当。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不单一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各校要健全管理规程,从严、从细、抓实、抓小,规范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等教学环节,定期检查通报。落实班级质量管理责任,坚持推门听课、跟踪听课。坚持小学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要开展幼小衔接过渡性活动,做好幼小衔接,初中七年级做好小初衔接。

  七、严格监管制度,突出家校共管

  学校要明确监督管理办法,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抓实教学常规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学校和教师要通过家长学校、家委会、家访等形式,密切与家长的沟通合作,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教育观和作业观,引导家长监督、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不额外给学生增加课业负担,充分保证学生每天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减少使用电子产品,自觉保护视力。各校要积极推进校内减负向校内外协同抓减负转变,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八、严格协同管理,引导正确选择

  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多部门配合,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教学管理、收费管理、违规处理等各环节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各校要引导家长正确选择,学校和教师不得推荐、暗示或要求学生到校外补课培训,增加学生的作业负担。

  九、严格评价机制,减轻学生负担

  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要提高教师自主设计作业能力,布置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要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学校要加强教师日常教学能力与水平的管理,优化教学方式,着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县教育局将作业管理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

  十、严肃追责问责,设立监督举报

  要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和师德师风评价,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对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作业负担过重问题及时回应,严肃查处;对情况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问责;情节严重的,取消相关学校、年级、教师当年绩效评价评优资格。

  县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对各校教育工作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通报。县教育局将以明查暗访形式开展督查,对通过电话、邮件、网站举报并经查实的学校、个人进行通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对所在学校当年教育考核进行扣分。

  附件 2

  将乐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1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校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中小学校睡眠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睡眠管理的相关要求,密切联系家长、社会,广泛宣传睡眠管理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确保学生睡眠管理从校园延伸到家庭。引导家长重视孩子的睡眠管理,营造良好的家庭睡眠环境,学校、家庭、社会联合关注和改善学生的睡眠状况。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中小学要认真制定好睡眠管理的实施方案,实行“一校一案,一生一策”。班主任、任课教师深入家长、学生,通过多种形式,详细了解学生睡眠状况,纠偏扶正,不断完善健全实施方案。

  三、确保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 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学生睡眠管理体系。

  四、规范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 8:20,中学一般不早于 8:00。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经家长申请,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0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 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 23:00。对住校生,要严格按照作息时间管理规定执行睡眠管理;对走读生,要督促家长加强学生日常睡眠管理,防止因沉溺电子产品贻误正常作息时间。积极探索执行午睡时间,使学生保持精神饱满,轻松学习。

  五、加强教学研究。各校要不断提高课堂效益和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改革,聚焦教法学法、习惯养成、作业设计、教学评价等核心环节加强研究,着力提升“减负增效提质”立足保证学生睡眠时间、锻炼时间。

  六、统筹作业管理。各校要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 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七、监管校外培训。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八、强化监督检查。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把学生睡眠管理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纳入过程督导和年度考核指标中,

  九、畅通监督渠道。学校要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

  附件 3

  将乐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 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21 号)和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着力中小学内涵提升,营造“安全、有序、健康、优质”的学习生活环境,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明确管理职责。各中小学要明确一名副校长分管主抓、思政处或德育室牵头抓、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具体抓,建立各个岗位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重视班级日常管理,加强学生上学放学、返校入学、午休就寝等重点时间段的监督,落实好值班人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在不同时间节点对学生管理的责任,要善于发现异常情况,对有沉溺手机网络、痴迷网络游戏、行为举止异常等情况的学生,加强重点关注,及时疏导教育,密切与监护人沟通。

  二、抓好教育传导。各中小学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探索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活动促管控成效,严禁采取简单粗暴管理行为,各校要通过课堂教学、班(团队)会、承诺书签署、板报广播、校报校刊、案例教学、专家讲座、建立绿色网吧等途径,宣传宣讲、达成共识,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三、完善服务渠道。各中小学要向家长提供联系学生的便捷途径和措施,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四、落实管控措施。各中小学要制定手机管理具体办法,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本着“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指导思想,明确手机进入校园的原则、程序、方式、责任人,学校要提供统一保管场所、必要保管装置,做到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要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正确处理教育信息化和手机管控之间的关系。要教育学生增强自觉性,不浏览不良信息、不登录不良网站、不接触不良游戏,对于屡次违反管理规定的学生,要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成长档案,要结合《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标进行教育转化。要坚持“五育”并举,拓展社会资源,优化活动实施、课程设置,让学生学习生活丰富多彩,为手机远离校园、学生远离手机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五、强化家庭责任。家长是学生手机管控的直接责任者,要注重家教、重视家风养成,尽可能给子女配备只能提供通话功能的移动电话,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营造和谐温馨家庭,培养家庭教育智慧,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手机管控工作,平等对话、用爱沟通,防止孩子因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于网络和手机游戏。家长要认真履职,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给孩子做表率、树榜样,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与管理,要注重培养爱好特长,培养孩子的爱好,鼓励孩子坚持锻炼身体,引导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通过丰富的课外活动开展,预防孩子沉迷手机,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六、密切协作合力。学校与家庭之间要密切沟通,要通过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群、家访等形式,大力宣传宣讲手机管控,清晰认识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联动实施,助推手机管控工作稳妥有效开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让全社会都知道开展手机管控工作是对学生负责,是对未来负责,为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

  七、强化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将手机管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班级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县教育督导室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监督的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全面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附件 4

  将乐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规范中小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净化学生的阅读环境,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 号)《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教基〔2018〕5 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课外读物的界定。本文中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各中小学必须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建立课外读物管理制度,规范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学校是课外读物的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纳入学校意识形态范畴,一岗双责。县教育局将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 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各中小学应建立课外读物推荐制度。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五、学校每年可征集师生的意见,制定本校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所推荐的书目必须包括国家规定的课外读物目录,且符合学生的年龄阶段需求。

  六、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 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 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 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 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七、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八、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九、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十、学校要打造好“书香校园”,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沙龙、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提升学生的阅读量,确保每名学生每学期阅读不少于2本读物。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县教育局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学校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十一、学校要定期补充更新读物。每学年补充更新的读   物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学校读物总量的1%。

  十二、学校要加强对现有读物的管理。对于存在老旧破   损、内容不健康等问题的读物,要及时下架。

  十三、学校按照“三个三分之一”原则,将读物分为三部分,分别存放于图书室(馆)、教室、读书角等地。借阅率较低的读物存放于图书室(馆),借阅率较高的读物和使用率较高的工具书等存放于教室、阅览室等地。

  十四、学校要建立读物定期流动制度,让读物在不同年级、不同班级间流动,实现读物资源共享,做到资源利用效率的 最大化。

  十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教育局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督导室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十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教育局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 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附件 5

  将乐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

  (一)高度重视。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少年强则中国强。各校要牢固树立和强化“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把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提高中小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思想认识和能力。

  (二)广泛宣传。各中小学要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重要性的宣传,通过微信、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社会、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充分深刻认识到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防止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推动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实施

  (一)完善设施。各中小学要加大体育专项经费投入力度,完善校园运动设施建设,加强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

  (二)落实课标。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确保小学一至二年级 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对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的现象零容忍。

  (三)确保时间。各中小学要保证中小学生的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统一安排 30 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

  (四)讲究形式。各中小学可以通过组织开展运动会、联赛等多种形式的体育竞赛活动,构建完善的“校内竞赛—校级联赛—选拔性竞赛”的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以赛带练,以赛促教。也可以通过线上体育比赛、家长会、家校合作等方式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体育教师要对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积极推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创建,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项目的训练。

  (五)掌握技能。各中小学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充分利用中考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的契机,强化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实践性操作项目的训练,突出成效,确保以考促教,以评价促练习。

  三、健全责任机制,做好监测,完善评价考核体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管理。各中小学要积极推广中小学选聘“健康副校长”,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明确学校和家庭在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作用,通过家长会、微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提高家长和学生的保险意识,明确学生入学购买意外伤害等保险,明确体育运动中学生、家长、学校的责任和发生意外伤害后的处理办法及流程,建立健全校长、家长、学生责任制。

  (二)抓实监测。各中小学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 闭环体系,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定期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三)完善评价。各中小学要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进行评价。

  (四)督导反馈。各中小学要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及时改进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县教育局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开展动态监测和经常性督导评估,纳入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建立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发布制度,对各中小学校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情况、视力、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情况进行通报,督导评估和监测结果作为考核各中小学及相关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将乐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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