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9-0120-2021-00032
  • 备注/文号: 将财农〔2021〕29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2-17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九批)的通知
将财农〔2021〕29号
来源:将乐县财政局 时间:2021-12-17 17:44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为更好的巩固拓宽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现下达2021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九批)1760.867888万元(其中新媒体乡村文化阵地建设项目300万元;脱贫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项目1063.367888万元;脱贫攻坚档案整理项目60万元;人才回引费用7.5万元;乡村治理费用270万元;温室养鸭大鹏修缮巩固项目60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请严格按照《将乐县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将财〔2018〕116号)有关规定执行。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将乐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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