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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9116-0120-2022-00001 | 文号 | 将农〔2021〕117号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2-01-12 |
标题 |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将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16-0120-2022-00001 | ||
文号 | 将农〔2021〕117号 |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1-12 | ||
标题 |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将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县委组织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00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到精准帮扶、精准施策,根据前阶段摸底调查情况,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并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决定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4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资金补助
(一)支持脱贫户产业发展12.5万元
根据各乡镇摸底上报贫困户发展的产业类型和规模情况,对2022年发展产业的88户贫困户给予补助,合计12.5万元。
(二)支持各乡(镇)开发公益性岗位12.5万元
为帮助贫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实现稳定增收,支持乡(镇)村开发公益性岗位(扶贫专岗)。拟补助各乡(镇)针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设立的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共25个,每个岗位补助0.5万元,合计12.5万元。
(三)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80万元。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高唐镇常口村、万安镇万安村、南口镇蛟湖村、白莲镇小王村各20万元。
(四)支持派驻干部领队工作经费10万元。
每个县领队资金10万元,根据上级要求拨付给县委组织部。
(五)实施雨露计划21万元。
实施2022年雨露计划项目21万元,支持脱贫家庭子女就读中高级职业院校,每人每学年3000元,按2022年9月份脱贫家庭子女实际就学情况发放。
(六)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8万元。
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8万元,按信用联社和邮储银行提供的小额信贷实际利息拨付。
二、抓好工作落实
本次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并倾斜支持监测对象,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乡(镇)应尽快研究下达此项资金,资金安排方案于2022年1月3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备案,并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三、强化资金监管
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进一步规范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安排一律从项目库中选择。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发挥好12345监督举报平台作用。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强化监管。
备注: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资金监管代码为:CZJG040040040。
附件:1.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一览表
2.2022年省派第一书记帮扶和领队资金分配一览表
3.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将乐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一览表
乡 镇 |
贫困户发展生产项目 |
公益性岗位 |
资金补助 小 计 (万元) |
||
户数 (户) |
金额 (万元) |
个数 (个) |
金额 (万元) |
||
安仁乡 |
60 |
8.5 |
— |
— |
8.5 |
大源乡 |
28 |
4 |
10 |
5 |
9 |
余坊乡 |
— |
— |
15 |
7.5 |
7.5 |
小 计 |
88 |
12.5 |
25 |
12.5 |
25 |
省派第一书记帮扶和领队资金 |
90 |
||||
预留农业农村局雨露计划补助资金 |
21 |
||||
预留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
8 |
||||
合计 |
144 |
附件2:
2022年省派第一书记帮扶和领队资金分配一览表
序号 |
单位 |
补助行政村/领队经费 |
省级补助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高唐镇 |
常口村 |
20 |
|
2 |
万安镇 |
万安村 |
20 |
|
3 |
南口镇 |
蛟湖村 |
20 |
|
4 |
白莲镇 |
小王村 |
20 |
|
5 |
县委组织部 |
领队经费 |
10 |
|
合 计 |
90 |
附件3: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单位 |
产 出 指 标 |
效 益 指 标 |
满意度指标 |
||
成本指标 |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支持就业扶贫 |
扶持贫困人口发展特色产业 |
贫困人口收入 增长幅度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农民满意情况 |
|
高唐镇 |
— |
— |
— |
无 |
≥95% |
南口镇 |
— |
— |
— |
无 |
≥95% |
白莲镇 |
— |
— |
— |
无 |
≥95% |
万安镇 |
— |
— |
— |
无 |
≥95% |
安仁乡 |
— |
每户≤1万元 |
高于全省 平均水平 |
无 |
≥95% |
大源乡 |
5000元/人 |
每户≤1万元 |
高于全省 平均水平 |
无 |
≥95% |
余坊乡 |
5000元/人 |
— |
高于全省 平均水平 |
无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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