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9-0120-2022-00014
  • 备注/文号: 将财农〔2022〕29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9-09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十一批)的通知
将财农〔2022〕29号
来源:将乐县财政局 时间:2022-09-30 10:06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为保障乡村振兴投入不减、措施不松、力度不弱,对贫困户在校大学生脱贫群众健康保障补助政策继续执行两年,因此我县继续对贫困户在校生补助两年至2023年6月,现下达2022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十一批)23万元(共发放43人,其中研究生发放救助金1万元,本科生发放救助金13.5万元,大专生发放救助金8.5万元),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在校生教育救助资金,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请严格按照《将乐县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财农〔2021〕28号)有关规定执行。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将乐县财政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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