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9-0120-2022-00023
  • 备注/文号: 将财农〔2022〕34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1-18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十五批)的通知
将财农〔2022〕34号
来源:将乐县财政局 时间:2022-11-22 16:25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为更好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我县选聘了31名实用技术示范推广人才作为第四批乡土科技特派员(一届两年),现下达2022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十五批)45.14万元(其中基础工资0.36万元/人/年*31人*2年=22.32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0.01万元/人/年*31人*2年=0.62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中22人合格各0.3万元,9人优秀各0.5万元,2年小计22.2万元),专项用于第四批乡土科技特派员有关工作,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请严格按照《将乐县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财农〔2021〕28号)有关规定执行。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将乐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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