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9-0120-2022-00026
- 备注/文号: 将财农〔2022〕37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2-05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为落实《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促进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将乐县促进水稻种子产业发展十三条措施”的通知》(将政办〔2021〕6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十六批)1714686.8元(其中制种面积≥30亩的大户177户共1070518元;整村推进的制种村31个共244168.8元;固投≥500万元入驻企业奖励共300000元;入驻企业贷款贴息100000元),专项用于我县杂交水稻制种补助工作,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请严格按照《将乐县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财农〔2021〕28号)有关规定执行。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将乐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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