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3-00015
- 备注/文号: 将政文〔2023〕8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2-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将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将乐县人民政府
将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十三五”期间,将乐县全民健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和《三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推动将乐县全民健身高水平发展,依据《全民健身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思想指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及市委、市政府“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县委做大做强“一核两翼三组团”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建设体育强县为目标,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为抓手,全力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人民群众的健身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便捷有效,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总体合格率达到92%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5%以上,实现城市10分钟体育健身圈,乡镇、行政村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名。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优化全民健身环境
完善健身设施功能,按照均衡化、多功能化、全年龄覆盖化等要求,鼓励公园、绿道、城市边角等区域建设运动角,根据群众需要在社区适宜空间内配建小型多样的体育场地设施。将全民健身中心、智慧体育公园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体育中心、特色产业园区、各类商业设施、旧厂房等城市空间,以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建设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编制并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规划建设群众身边、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健身场地设施。
依托山水资源特色,建设与城市功能相融合、文化传承相呼应、乡村振兴相适应的休闲步道网络体系。在现有城市公园及乡村公园中因地制宜配建一定比例的健身设施,加大贴近社区的实用性篮球、排球、足球场(馆)、户外运动营地等体育设施建设,促进阳光体育活动及户外健身运动发展。
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引导民建民营体育场馆公益性对外开放,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功能。探索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升级体育赛事品牌
打造以县、乡(镇)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品牌。积极参与“运动健身进万家”活动,推进全民健身运动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网络,推动全民健身百村行、社区体育嘉年华、干部职工运动会、学生运动会、线上运动会等系列赛事活动常态化。结合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中国农民丰收节、建党节、国庆节等时间节点,开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羽毛球、气排球、太极拳、健身气功、广场舞等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举办社区(乡村)运动会等基层赛事活动。积极参加全省社区(乡村)体育联赛、红色运动会、全民健身展演比赛等品牌赛事。积极引进和承办全国锦标赛、省级重大体育赛事。支持举办残疾人各类体育赛事,开展残健融合体育健身活动。
培育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生态及水上健身运动项目,发展“三大球”运动,举办篮球、足球、排球运动项目赛事,建立“三大球”训练体系。以“一山一水一馆”资源优势,持续办好全国蹼泳锦标赛、全国水球锦标赛、将乐100越野挑战赛、皮划艇桨板马拉松公开赛等全国性体育赛事,不断提升区域性特色赛事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老体协,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夯实体育社会组织基础,增强体育组织活力
构建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夯实体育社会组织基础。推进全县体育社会组织“1+3+N”(1个体育总会,3个人群体育协会,N个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乡镇体育社会组织“1+N”(1个单项体育协会、N个健身团队)建设,实现体育社会组织功能向乡镇延伸。鼓励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
健全体育社会组织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支持新型体育服务类企业发展,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制定优秀体育社会组织考评奖励政策,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参与运动项目推广、赛事活动组织、体育文化传播、体育交流合作、体育人才培养等。支持建立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体育产业协会等,大力发展运动休闲项目健身团队与休闲体育协会建设,增加全民健身活动站点。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等健身团队的发展,培育和扶持民办非企业性质的体育俱乐部,促进体育协会增量提升发展。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民政局、总工会、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普及科学健身知识
推广“群众身边的健身课堂”,开设线上线下结合的科学健身大讲堂,探索与线上运动平台合作,推出居家健身课程。健全全县、乡(镇)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点,推广个人健康档案和运动健身服务,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等调查。
充分发挥体育专业人才、智库、体校教练资源作用,引导体育教师、裁判员、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专业毕业生等进入全民健身服务领域。加大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优化等级结构,推动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与教练员职业发展贯通,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水平。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驿站。鼓励体育、医疗领域专家及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进入社区,为群众提供科学、优质的健身指导服务。加强面向农民、残疾人等人群的健身指导队伍建设。举办线上线下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交流展示大赛等,开展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卫健局、团县委、残联、老体协,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动重点人群参与健身,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机制,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突出问题的科学普及和体育干预,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校外体育活动基地创建工作,促进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
组织实施健康老年化行动计划,推进新周期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开发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建身休闲项目,面向干部职工、社区居民不定期举办八段锦、太极拳、健身气功等培训和体育医养知识讲座,丰富社区养老健身服务,推进健身养老、健康养老。
坚持办好社区健身运动会,推动妇女、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活动。在特定人群集中区域完善相关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老体协,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推动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助力地方经济建设
优化体育产业结构,扶持优质体育产业项目,加快形成以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为引领、高端体育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运动项目产业,积极培育户外运动、智能体育、森林康养、体育健康管理等体育产业,重点布局山地户外、水上、马拉松、自行车等引领性强、附加值高的时尚运动项目产业,推动体育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在健身设施、赛事活动、健身器材制造等领域培育一批本土龙头企业,助力优质企业做大做强。推进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体育企业提升数字化和大数据运用能力。支持体育消费政策、机制、模式创新,培育体育消费新热点、新业态,推动体育消费高质量方针展,积极参与全市争创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探索绿色体育实践模式,促进健康将乐建设
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将少体校运动队学员义务教育阶段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促进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畅通高水平教练员、优秀退役运动员入职通道。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少体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力度,健全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流通渠道。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探索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准入标准。
推动体卫融合。充分发挥将乐“医改”优势,积极推进“体育+医养”融合工程。支持将慢性疾病患者的体质测评、运动处方开具和指导纳入医保体系。深化体育、卫健部门在青少年近视及肥胖防治、慢性病预防、运动损伤康复、心理疾病干预等方面的合作,持续推进体卫融合运动促进健康示范行动,进一步打响将乐医改“医防融合”品牌。
促进体旅融合。推广山地户外、水上、马拉松、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建设完善相关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充分利用三明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优势和资源,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推进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营造全民健身文化氛围,加强健身文化交流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宣传长效机制,鼓励全县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微信等各类新闻媒体,开辟健身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推行“运动是良医”理念,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倡导大健康生活方式。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弘扬全民健身正能量,发挥体育明星和运动大人的示范作用,激发民众健身热情,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体育消费习惯。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化,充分利用“三微一端”开展健身文化交流,发展多媒体广播电视、APP等体育传媒新业态,利用抖音、快手等各类社交平台助推体育互动交流。
加强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研学、民间民族民俗传统体育等合作交流。加强跨区域合作,对接区域间的全民健身互动交流,深化与国际体育组织、友好城市、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交流,打造海峡两岸体育文化交流平台。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教育局、外办、台港澳办、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工程
(一)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程
组织学习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体系,开展争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活动。
责任单位: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示范区工程
依据国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标准,结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要求,根据福建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示范区建设标准和评审奖励办法,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示范区建设。鼓励建设实用性多功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社区、乡(镇)结合实际创建全民健身特色社区、特色小镇、体育生活化乡(镇)和行政村,推进区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示范区建设。支持和推动大中型体育场馆引进高水平的管理运营企业,拓展培训、展销、竞赛表演、文化娱乐等业态,构建健身、培训、服务、消费一站式体育综合体。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档升级工程
城区以中型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登山步道为建设重点,完善体育场、游泳馆(池)、体育公园等设施布局;乡(镇)以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为建设重点,完善体育公园、健身广场、健身步道、登山步道、健身路径等设施布局;社区以小型、多样化健身设施为建设重点,行政村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为建设重点。
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设施配置标准。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并纳入建筑方案规划审查,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的健身设施按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标准的70%配置。
县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格局,扎实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工程
继续举办中国•将乐国际皮划艇桨板马拉松公开赛、中国•将乐100越野挑战赛、中国•将乐龙栖山山径赛(徒步赛)、全县干部职工运动会,打造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的全民健身系列品牌赛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打造全民健身核心品牌赛事,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服务项目。以“我们的节日”、“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与您同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各乡(镇)依托资源优势,努力打造自主品牌赛事。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卫健局、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体卫融合“增内涵”工程
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普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举办各种科学健身培训讲座和科学健身指导咨询活动,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常识、素养和能力。建立健全县级国民体质测试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体育社会组织及体育健身中心、健康管理中心等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常年为群众提供体质检测、运动能力评定,健身技能传授、健身指导等。
建立“体卫融合”人才库,壮大运动处方师、运动防护师和中医运动康复人才队伍。强化重点人群体育服务与指导工作,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职业群体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推进针对肥胖症、痛风、Ⅱ型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及特殊人群康复运动处方的制定,提供科学化、个性化的运动处方服务。结合将乐“医改”优势,开展体卫融合运动促进健康示范行动,打造体卫融合“将乐”模式。
用好沪明联谊会、森林康养协会联盟等平台,依托职工疗养、干部培训、医防结合相关政策,将运动疗法融入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鼓励建设体卫融合医院,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运动康养服务机构、研发运动康复技术产品,形成“运动+康养”将乐全民健身新模式。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卫健局、教育局、林业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老体协,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全民健身信息“数字化”工程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推进全民健身管理资源库、服务资源库建设,将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纳入数字福建专项规划。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移动服务终端(APP)、智能健身软件等网络服务平台,为广大群众获取体育信息、体育赛事活动、体育教育培训、科学健身指导、预约健身服务、选购体育用品、加入体育微社区(运动圈)等提供在线服务,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将体育场馆服务纳入将乐县文明积分兑换内容,实现全民健身信息资源共享。各A级景区、休闲步道、公园、大型住宿场所配备健身路径等健身设施,配设“健康运动码”,对游客开展健身科普,营造全民健身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县文旅局、工信局(商务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按照科学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和部门联动。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促进全民健身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政府将定期对县直单位、各乡(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对支持、参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责任单位: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大政策支持
将全民健身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评价内容,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配套政策,优化场地设施管理措施,确保建好、用好、管好。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壮大人才队伍
加强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与体育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引导体育教师、裁判员、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专业大学毕业生等进入全民健身领域。将体育学类相关专业列入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鼓励将乐籍体育专业大学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鼓励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在将体育领域实习、就业、创业,不断完善高层次体育人才引进配套政策,符合条件的体育人才享受相关留将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教育局、人社局
(四)加大资金投入
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投入机制。用足用好体育彩票公益金,积极争取革命老区苏区帮扶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等政策、资金支持。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步增加全民健身工作经费投入,设立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保障全民健身事业投入。县财政每年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经费人均不少于4元,群众体育人均事业经费不低于2元,群众体育财政经费年增长比例不小于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安全保障
压实压紧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开放运行的日常安全监管和维护修缮,规范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配置,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符合防疫、应急、消防安全等要求。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风险研判、防控协同、应急保障、责任追究机制等,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公安局、住建局、卫健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