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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9104-0120-2023-00003 | 文号 | 2023003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3-04-07 |
标题 | 将乐县教育局关于校内课后延时服务第三方机构准入的公吿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04-0120-2023-00003 | ||
文号 | 2023003 |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4-07 | ||
标题 | 将乐县教育局关于校内课后延时服务第三方机构准入的公吿 |
为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放学后无人看护等问题,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和《三明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教初〔2019〕35号)精神,借鉴周边县(区)做法,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城区中小学引入校内课后延时服务第三方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方机构资格要求
(一)第三方服务机构需具备办学许可资质,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福建省内需要有完善运营3所以上公立校校内课后延时服务的案例(提供合同),并同时有完善运营1所以上服务于留守儿童的正规托管公司(同法人)。
2.需具备80名以上的老师在岗证明(社保参保证明)。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有教育情怀,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在适度合理回报基础上,把家长需求、学校资源有机融合,助益学生素质发展。
(三)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立足服务学生、服务社会,加强宣传这项将乐的惠民工程。
二、第三方机构服务要求
(一)遵守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文件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保证有合格的师德师风,负责好学生的安全,严格管理和服务的规程,保证让学校放心,让师生和家长满意。原则上,每30名学生配备1名辅导教师,超过200名,需设置一名专职主管。
(二)获取准入资格后,在将乐县城区成立全新的机构和公司,配套服务于将乐的校内课后延时服务和将乐留守儿童的将乐儿童成长中心。
(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第三方服务机构人员进校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为师生和家长服务的意识。
(四)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提供个性化服务需求的一切设备,所提供的教材、教具必须符合国家教材委员会要求。学校仅负责提供场地和水电。每次进校的服务人员要爱护学校的所有设施设备,确保设备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五)第三方服务机构要确保每天按时进校开展校内课后延时服务,不得出现迟到、早退现象。要严格按照《将乐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六)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遵纪守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
(七)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保证其所作的承诺、实施方案中所展示的条件、服务标准等均不得降低。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 4月16日(正常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将乐县古镛镇滨河北路10号(将乐县教育局职成教股),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98-2359180。
(三)报名材料内容及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携带身份证原件递交相应文件,并在相应文件接收单上签字,否则相应文件无效。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机构基本资料(免封):⑴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⑵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备查。
2.进校开展校内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3.其他相应资料。
四、评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评审时间:2023年4月 17日上午10:00。
(二)评审地点:将乐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三)评审办法:由县教育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评审。
(四)注意事项:报名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不需要到场。
(五)公布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7日下午在县政府网站公布评审结果。
五、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为8年(2023年9月—2031年7月,具体以学生在校学习的校历为准)。若准入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整体评价良好,合同期满后可予以研究续签事宜。
将乐县教育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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