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9-0120-2023-00023
- 备注/文号: 将财农〔2023〕27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14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化解水稻制种自然灾害,保障制种农户利益稳定粮食生产,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现下达2023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十批)7.298421万元,其中水稻种植28235.65亩,每亩保费15元,保费共42.353475万元,水稻制种4364亩,每亩保费112元,保费共48.8768万元,县级财政按8%予以补助,共计县级保费7.298421万元,专项用于水稻制种(种植)保险经费。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请严格按照《将乐县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财农〔2021〕28号)有关规定执行。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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