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9-0120-2023-00025
  • 备注/文号: 将财农〔2023〕28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28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十一批)的通知
将财农〔2023〕28号
来源:将乐县财政局 时间:2023-11-30 15:08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待遇保障推动人才回引服务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现下达2023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十一批)9万元,其中人身意外伤害费300元/年*12人=0.36万元,全年固定生活补贴600元/月*12月*12人=8.64万元),专项用于人才回引工作经费。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请严格按照《将乐县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财农〔2021〕28号)有关规定执行。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将乐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