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9-0120-2023-00028
- 备注/文号: 将财农〔2023〕29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2-12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助力我县乡村振兴工作。现下达2023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十二批)232.193309万元,其中食用菌产业奖补资金16.8142万元;水稻制种产业奖补资金175.98097万元;脱贫户小额健康保险9万元;水稻种植保险县级配套经费(含制种)30.398139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请严格按照《将乐县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财农〔2021〕28号)有关规定执行。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