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16-0120-2024-00010
- 备注/文号: 将委振兴办〔2024〕3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01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中共三明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4年度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经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2024年度防返贫监测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监测范围
2024年将乐县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8976元为底线。
二、执行时间
2024年标准从3月1日起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工作,将防返贫监测作为重要举措,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范畴。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防返贫监测筛查预警能力,立足行业系统获取预警信息、及时推送;针对性出台帮扶政策,及时为已确定为监测帮扶对象的农户提供政策帮扶。
(三)严格动态管理。各乡镇要按照政策规定,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监测范围,适度扩大防返贫监测覆盖面。
中共将乐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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