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11-0120-2024-00030
  • 备注/文号: 将劳人仲委〔2024〕1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10
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聘任侯飞燕、邹紫林2名同志为兼职仲裁员的通知
将劳人仲委〔2024〕1号
来源:将乐县人社局 时间:2024-04-10 10:4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聘任侯飞燕、邹紫林2名同志为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聘期为两年,自2024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 

 

 

  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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