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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9909-0120-2024-00046 | 文号 | 万政〔2024〕6号 |
发布机构 | 万全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4-18 |
标题 | 万全乡人民政府关于分配划拨万全乡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909-0120-2024-00046 | ||
文号 | 万政〔2024〕6号 | ||
发布机构 | 万全乡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04-18 | ||
标题 | 万全乡人民政府关于分配划拨万全乡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各村、各所站:
根据《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将农〔2024〕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共划拨给我乡补助资金45000元,现将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如下:
一、分配对象和资金用途
(一)万全乡9个贫困户:肖友贵等9人担任公益性岗位(保洁员),每个岗位补助0.5万元,共补助4.5万元。按每月400元发放公益性岗位补助,于2023年4月完成补助发放。
二、实施步骤
(一)入户调查摸底。乡村两级(至少2人)逐一入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调查贫困户2023年脱贫户家庭人员务工情况及2024年务工计划,贫困户和入户调查人员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
(二)公示。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和补助标准,统计有劳动能里但无务工计划的脱贫户人员名单,报乡党委政府进行研究讨论,乡村两级进行公示。
(三)划拨资金。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万全乡人民政府关于分配划拨万全乡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的通知》,将分配给已脱贫贫困户的扶贫资金发放到户。
万全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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