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18-0120-2024-00061
- 备注/文号: 20241205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05
根据将政办〔2019〕61号和将卫〔2019〕52号文件精神要求,由本人申请,经乡(镇)卫生院审核,卫健局复核,杨彩香、张应娥2名同志符合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发放条件,现将相关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如对公示人员信息等情况有异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举报人向乡(镇)卫生院提出申请和证明材料,报县卫健局进行查证核实。如经公示无异议,将批准申请人领取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如有情况不实,请于2024年12月11日前举报(县卫健局医政应急与基层妇幼股电话:0598-2356737),如有漏登人员,请于2024年12月11日前上报本乡(镇)卫生院/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
附:将乐县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2025年新增拟发放人员名单
将乐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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