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16-0120-2024-00048
- 备注/文号: 20241209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09
根据《中共将乐县委办公室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到村任职教育管理》的通知(将委办〔2021〕43号)和《关于强化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待遇保障推动人才回引服务乡村振兴的函》(将委组综〔2021〕75号)文件精神,我县目前有回引人才(包括党支部书记、乡村振兴指导员)10名,经白莲镇、黄潭镇核实,李长生、黄炳生本人不领取生活补贴。应拨付2024-2025年的工作经费合计6.06万元,其中全年固定生活补贴600元/月*12月*8人=5.76万元,人身意外伤害费300元/年*10人=0.3万元。现将工作经费发放情况(详见附表)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8号。
联系电话:0598-2338059。
附件:将乐县2024-2025年人才回引有关经费发放情况一览表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