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16-0120-2024-00050
- 备注/文号: 将农〔2024〕141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23
高唐镇、白莲镇、黄潭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45号)文件精神,为加快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县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给予31户脱贫户发展产业补助资金4万元。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表。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打卡到户。同时,有关乡镇要根据资金补助情况,跟踪落实发展生产项目完成情况,收集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1.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分配一览表
2.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绩效目标表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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