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16-11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 将农〔2025〕13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09
白莲镇、万全乡、万安镇、安仁乡人民政府:
为持续推进我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打造具有将乐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村,经县政府研究,现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线建设资金850万元用于小王村、泽坊村、万安村、良地村等4个村开展2025年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工作。其中安排小王村和泽坊村各400万元,万安村30万元,良地村20万元(详见附表)。
请严格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将乐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水平。
附件:将乐县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线创建资金补助项目一览表
(此件主动公开)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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