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9-11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将财农指[2025]209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2-08
将乐县财政局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资金)的通知
将财农指[2025]209号
来源:将乐县财政局 时间:2025-02-08 10:16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中共将乐县委组织部: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5号),现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资金)90万元(详见附件),其中80万元用于重点村整村推进资金、10万元用于支持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

  请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5号)文件要求明确扶持对象、规范资金用途、强化资金监管,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上级下发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各单位在支付时需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附件: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资金)分配表

  将乐县财政局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资金及项目

金额

水南镇

整村推进资金(水南镇乾滩村)

20

古镛镇

整村推进资金(古镛镇积善村)

20

万安镇

整村推进资金(万安镇良坊村)

20

高唐镇

整村推进资金(高唐镇邓坊村)

20

组织部

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

10

合计

9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