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9-11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 将财农指[2025]219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2-19
将乐县财政局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将财农指[2025]219号
来源:将乐县财政局 时间:2025-02-19 10:43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6号)及《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度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的文件精神和批复,现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3万元(详见附件),其中173万元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400万元用于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

  请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6号)及有关文件要求明确扶持对象、规范资金用途、强化资金监管,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上级下发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各单位在支付时需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将乐县财政局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乡镇

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稳定增收

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

补助资金合计

补助金额

补助金额

古镛镇

20.2

 

20.2

水南镇

1.5

80

81.5

高唐镇

10.5

 

10.5

漠源乡

12

 

12

光明镇

15

 

15

南口镇

22.5

80

102.5

白莲镇

21

160

181

黄潭镇

13.5

50

63.5

万全乡

9.7

 

9.7

万安镇

 

30

30

安仁乡

22

 

22

大源乡

11.5

 

11.5

余坊乡

13.6

 

13.6

小  计

173

400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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