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16-1100-2025-00016
  • 备注/文号: 将委农办〔2025〕3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10
中共将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将乐县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的通知
将委农办〔2025〕3号
来源: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4-10 10:20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振兴办〔2024〕4号)、《中共三明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明委振兴办〔2024〕10号)文件要求,2024年我县省下达、市县配套的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财政补助资金共计2300万元(其中,第一批示范创建资金2208.13万元、第二批示范创建资金91.87万元)。

  经高唐镇开展1个示范创建乡镇(高唐镇),高唐镇、古镛镇、南口镇开展5个示范创建村(常口村、积善村、玉华村、梅花村、松岭村)项目申报,县委农办组织审核,拟定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实施项目14个(其中,示范镇创建项目3个、示范村创建项目11个),提出将乐县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分配资金2300万元(其中,第一批分配2208.13万元、第二批分配91.87万元),报中共将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项目主要内容是围绕支持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的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建设提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截至3月底,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2300万元已全额下达各有关乡镇,实际支出资金1213.7944万元,实际支出率52.77%。其中,示范创建镇资金支出136万元,支出率45.33%;示范创建村资金支出1077.7944万元,支出率53.89%。

  (二)项目绩效目标

  将乐县2024年度项目总体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明确发展定位,找准发展路子,补齐发展短板,探索发展模式,积极打造“将乐样板”、创建“将乐模式”。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镇1个(高唐镇)、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5个(常口村、积善村、玉华村、梅花村、松岭村),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14个,其中:示范镇创建项目3个、示范村创建项目11个。

  二、绩效分析与结论

  (一)绩效分析——示范村创建对象

  1.成本指标主要为经济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财政补助资金目标值=2000万元,实际补助资金2000万元,无偏差,指标评价:好。

  2.产出指标分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

  (1)数量指标:创建对象数量目标值=5个,实际创建村数5个,无偏差,指标评价情况:好。

  (2)质量指标:安排产业项目的资金占比≥40%,实际占比70%,无偏差,指标评价:好。

  (3)时效指标:示范创建项目开工率目标值≥77%,实际完成值100%,无偏差,已完成全年目标值,指标评价:好。

  3.效益指标分成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①平均每村主导产业年总产值绩效目标值≥650万元,实际完成792万元,完成进度100%,无偏差,指标评价情况:好。②平均每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绩效目标值≥1个,实际完成1个,无偏差,指标评价情况:好。③创新入股分红等共同富裕模式增加村民或村集体收入的村占比绩效目标值≥50%,实际村5个、占比100%,无偏差,指标评价情况:好。

  (2)社会效益指标: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的村占比绩效目标值=100%,目前常态化开展村数5个,占比100%,指标评价:好。

  (3)生态效益指标:无发生重大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村占比绩效目标值100%,目前5个村均未出现重大生态污染环境问题,已完成100%,指标无偏差,指标评价:好。

  4.满意度指标:村民对示范创建项目的满意度绩效目标值=90%,5个村的村民满意度达95%及以上,满意度达标占比100%,无偏差,指标评价:好。

  (二)绩效分析——示范镇创建对象

  1.成本指标主要为经济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财政补助资金目标值=300万元,实际补助资金300万元,无偏差,指标评价:好。

  2.产出指标分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

  (1)数量指标:创建对象数量目标值=1个,实际创建乡镇数1个,无偏差,指标评价情况:好。

  (2)质量指标:安排产业项目的资金占比≥40%,实际占比55.33%,无偏差,指标评价:好。

  (3)时效指标:示范创建项目开工率目标值≥77%,实际完成值100%,无偏差,已完成全年目标值,指标评价:好。

  3.效益指标分成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促进产业发展升级的项目数占比绩效目标值≥60%,实施产业发展项目数1个,促进产业发展升级100%,无偏差,指标评价情况:好。

  (2)社会效益指标: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的乡(镇)占比绩效目标值=100%,目前高唐镇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占比100%,指标评价:好。

  (3)生态效益指标:无发生重大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乡(镇)占比绩效目标值100%,目前高唐镇未出现重大生态污染环境问题,已完成100%,指标无偏差,指标评价:好。

  4.满意度指标:村民对示范创建项目的满意度绩效目标值=90%,实际满意度100%,完成指标100%,无偏差,指标评价:好。

  (三)项目进度情况

  截至3月底,我县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14个项目(含示范村创建项目11个、示范镇创建项目3个),已全部开工。其中,已完成项目10个,完成投资2080万元,占总投资2300万元的90.43%。

  (四)执行效果情况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振兴办〔2024〕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县制定了《将乐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将委振兴办〔2024〕15号),由县委农办会同县财政局统筹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使用,明确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级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 政府职责分工,明确监管职责、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专项资金遵循“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公平公开、强化监督、讲求绩效”的原则进行管理,有效推动将乐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五)项目完成可能性

  经高唐镇开展1个示范创建乡镇(高唐镇),高唐镇、古镛镇、南口镇开展5个示范创建村(常口村、积善村、玉华村、梅花村、松岭村)项目申报,县委农办组织审核,筛选出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可行性项目14个。其中,示范村创建项目11个、示范镇创建项目3个,报中共将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六)绩效结论

  综合评价:好。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有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存在个别项目实施进度较慢问题,部分项目因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导致项目开工较迟,直接影响项目后期进度。另外,存在个别项目资料不齐全问题,部分产业项目合同签订不够规范,相关佐证材料不够齐全。

  (二)有关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谋划,保障项目落地。督促第二批示范创建乡(镇)提高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指导乡镇精细谋划、科学决策。

  二是做好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跟踪检查。按照《将乐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加强对项目情况跟踪检查,对进度缓慢的乡镇,及时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以及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按照《关于补充完善将乐县乡村振兴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档案目录的通知》要求,序时推进项目实施,及时收集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及时申请拨付资金。

  附件:1.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

  2.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

  中共将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将乐县财政局

  2025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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