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4-1100-2025-00034
  • 备注/文号: 将教〔2025〕31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03
将乐县教育局关于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3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将教〔2025〕31号
来源:将乐县教育局 时间:2025-07-03 10:57

  黄建平等代表:

  您提出“关于做实幼儿托育服务建设实现幼有所育”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口〔2023〕101号)精神,将乐县教育局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无公办托育服务机构的现实问题,积极完善我县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依据“政府主导、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可开尽开”的指导方针,结合我县人口发展动态和经济、教育现状,解决婴幼儿家庭所面临的“有得托、托得起、托得好”的现实问题。教育局认真落实普及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已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我县实验幼儿园已取得托育资质,并完成了项目备案;正在进行设备添置采购项目的上报工作,初定于2025年5月将完成对社会进行托育宣传招生工作;9月1日正式开班,计划开设2个托大班,1个托小班,1个乳儿班,解决65托位。以后,根据需要在其他公立幼儿园开设托育机构,满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我县共有民办托育机构6家,都已在卫生健康局备案,均为社会资本投入举办,分别为:森蓝托育服务中心150个、启点托育服务中心80个、喜羊羊托育服务中心80个、幸福里米芽托育服务中心120个、迪新托育服务中心100个、青青藤托育服务中心150个,共有托位数680个。各托育机构均有监控等设备投入,健全和落实安全防控体系,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和物防、技防设施;健全和落实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婴幼儿接送和婴幼儿出行及户外活动安全防范等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的安全健康,切实做好伤害防控和紧急处置工作。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领导署名:朱在旺

  联 系 人:黄春祥

  联系电话:0598-2269258

  (此件主动公开

  将乐县教育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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