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16-1100-2025-00025
- 备注/文号: 2025-07-07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07
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质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明农规〔2025〕3号)文件精神及评选条件标准,按照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经各乡镇推荐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共有将乐县精耕农业专业合作社、将乐县丰祥农业专业合作社、将乐县云雾农业专业合作社、将乐县五家福农业专业合作社、将乐县方辉翔农机专业合作社、将乐县南口乡小拔吉盛农机专业合作社、将乐县大源久田农机专业合作社、将乐县安仁乡隆晟农业专业合作社等8家农民合作社和将乐县和平建英家庭农场、将乐县鱼稻家庭农场、将乐县南口荣端家庭农场、将乐县玉融家庭农场、将乐县旺林生态种养家庭农场、将乐县黄潭镇子华生态家庭农场、将乐县万安冬春家庭农场、将乐县大源新富家庭农场等8家农业行业家庭农场及将乐县世泽家庭林场(林业)、将乐县名才家庭林场(林业)、将乐县张杰中蜂养殖林场等3家林业行业家庭林场共19家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优质)单位申请申报2025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质主体培育,经初步审核,申请申报的19家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优质)单位基本符合申报培育条件和标准,经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和将乐县林业局局务会研究同意,建议拟推荐该19家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优质)单位参与2025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质主体培育工作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7月11日。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所公示不符合评定条件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请于2025年7月11日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实名或来电反映或举报。
县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2332715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98—2322241
县林业局林权办:0598—2335227
县农村经济经营发展中心:0598—2335266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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