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16-1100-2025-00028
  • 备注/文号: 将委农办〔2025〕8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04
中共将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将乐县2025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分配及项目库的请示
将委农办〔2025〕8号
来源: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7-04 17:03

中共将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3号)、《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4号)《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88.13万元》(明财农指〔2025〕25号)文件精神,拟下达我县2025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共280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918.71万元、市级配套88.13万元,县级配套793.16万元),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振兴办〔202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6个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村上报2025年项目情况,建议2025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2800万元分配如下:乾滩村280万元、万安村280万元、蛟湖村390万元、永吉村650万元、白莲村600万元、大源村600万元。(具体资金项目详见附表)

  妥否,请示复。

  附件:将乐县2025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项目一览表

中共将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