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16-1100-2025-00029
  • 备注/文号: 将委农办〔2025〕9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14
中共将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将乐县2025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项目库的批复
将委农办〔2025〕9号
来源: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7-14 17:10

水南镇、万安镇、南口镇、光明镇、白莲镇、大源乡: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2025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项目库的函》已收悉,经审查并报中共将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原则上同意你们申报的项目,请加强组织管理,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并严格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将乐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附件:将乐县2025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项目一览表

中共将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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