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9-11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 将财农〔2025〕10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26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助力我县乡村振兴工作。于1月下达你单位2025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11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栽培设施建设,仓储冷链设备购置,提升生产能力建设;品牌创建和市场营销;商标注册、信息化建设、五新技术推广应用等规范化建设。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请严格按照《将乐县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财农〔2021〕28号)有关规定执行。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将乐县财政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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