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和相关规定,按照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组,于2025年10月20日至24日,对将乐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合称教育“两项督导”)。为加强社会监督,市督导评估组在督导评估期间特设立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133-3824-5961
来电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4日
三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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