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16-1100-2025-00048
- 备注/文号: 2025-11-05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1-05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和《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函》(将农函〔2025〕58号)文件要求,各乡镇结合实际,共推荐将乐县南片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将乐县爱博瓜瓜农业专业合作社、将乐县南口金山农机专业合作社、将乐县黄潭镇西湖红糖专业合作社、将乐县安仁乡隆晟农业专业合作社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将乐县旺林生态种养家庭农场、将乐县万安冬春家庭农场等2家家庭农场共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经提请局党组会于2025年10月20日研究同意,确定将乐县南片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将乐县爱博瓜瓜农业专业合作社、将乐县南口金山农机专业合作社、将乐县黄潭镇西湖红糖专业合作社、将乐县安仁乡隆晟农业专业合作社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将乐县旺林生态种养家庭农场、将乐县万安冬春家庭农场等2家家庭农场共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实施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位。
现予以公开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实施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位情况进行监督。
公开公示时间:2025年11月5日—11月11日
咨询电话:0598-2335266(将乐县农村经济经营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598-2322241(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0598-2332715(县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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