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9-1100-2025-00021
  • 备注/文号: 将财农〔2025〕23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1-07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十四批)的通知
将财农〔2025〕23号
来源:将乐县财政局 时间:2025-11-07 09:43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助力我县乡村振兴工作。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十四批)57万元(县级配套),主要用于2025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经费。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

  请严格按照《将乐县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财农〔2021〕28号)有关规定执行。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将乐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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