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4-1100-2025-00056
- 备注/文号: 2025-11-17
- 发布机构: 将乐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1-17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教育装备产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基〔2025〕9号)和《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市教育装备产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明教办直〔2025〕4号)要求,按市级要求,我县开展2025秋季学生簿籍进行抽检,经县教育局与县市监局决定本次抽检随机抽取三、四年级的数学本进行检测,现对抽检及检测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测依据及检测内容
1.检测依据:GB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EPOGB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
2.检测项目:可迁移元素(钡、硒、锑、铅、砷、汞、镉、铬)、D65亮度、D65荧光亮度。
二、抽检过程
2025年11月5日,县教育局与县市监局联合随机抽取将乐县水南学校三、四年级的数学本进行检测;按规定实行"抽4备4";
现场封存样品,由县市监局工作人员现场封签并留存影像资料;
样品通过EMS快递邮寄至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进行检测。
三、检测结果
2025年11月14日收到电子版检测报告,本批次中小学生簿籍经检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检测结果为合格。
四、公示说明
现将检测结果予以公示,检测报告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反映。(将乐县教育局举报电话:0598-2322252)
将乐县教育局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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