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9-1100-2026-00008
- 备注/文号: 将财农〔2026〕6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7-02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助力我县乡村振兴工作。现下达2026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五批)787.83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镇、示范创建村专项资金,其中:高唐镇高唐村80万元、黄潭镇祖教村60万元、黄潭镇黄潭村160万元、白莲镇大里村125万元、古镛镇山门村140万元、南口镇温坊村160万元、南口镇蛟湖村42.83万元、白莲镇小王村20万元。请严格按照《将乐县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财农〔2021〕28号)有关规定执行。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将乐县财政局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中共将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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