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9-1100-2026-00009
  • 备注/文号: 将财农指〔2026〕236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7-01
将乐县财政局 中共将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将财农指〔2026〕236号
来源:将乐县财政局 时间:2026-07-01 15:52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11号),现下达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1003.83万元(详见附件),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补助(重点支持第三批)。其中441.18万元用于移民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相关项目建设,资金性质为政府性基金,支出列“2136601-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科目”;262.65万元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范围内县(市、区)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有关的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和民生改善项目,支出列“2110302-水体”科目;其余300万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照《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 走具有福建特色乡村振兴之路的实施意见》(闽委振兴组〔2023〕4号)和《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振兴办〔2024〕4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水平。同步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监管,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费用等资金,确保衔接资金当年度内全部支出。

  附件:2026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资金分配表

  将乐县财政局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中共将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

  附件

  2026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镇、村

项目名称

下达金额

南口镇

南口集镇及省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300

蛟湖村田间生态观光项目

高唐镇高唐村

高唐村制种烘干中心建设项目

40

高唐村农产品分拣中心屋顶光伏铺设项目

黄潭镇祖教

将乐县黄潭镇食用菌种植基地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40

黄潭镇黄潭村

将乐县黄潭镇河滩生态公园建设项目

170

黄潭镇农产品采后初加工建设项目

白莲镇大里村

大里村光伏收购项目

25

大里村新建光伏项目

古镛镇山门村

山门大布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160

山门村天然林及毛竹林收储项目

南口镇温坊村

南口镇苏区馆及民俗馆展陈提升项目

142.6

南口镇温坊村工业园区厂房购买升级项目

南口镇温坊村农特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

南口镇蛟湖村

蛟湖村研学产业提升改造项目

46.23

白莲镇小王村

小王村主村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80

合计

10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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