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9-1100-2026-00010
- 备注/文号: 将财农指〔2026〕237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7-01
南口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11号)、《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6〕21号),现下达2026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市级配套资金96.65万元(详见附件),该资金原则上用于支持2026年乡村振兴重点培育村项目建设。支出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
请严格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振兴办〔2024〕4号)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水平。
附件:2026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市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将乐县财政局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日
附件:
2026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市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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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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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 |
项目名称 |
下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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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口镇蛟湖村 |
蛟湖村研学产业提升改造项目 |
9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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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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